正定七中多媒体使用细则
1、教室多媒体使用由教导处统一负责安排,原则上未经申请,各班不得私自使用。
2、实行周一登记制;各学科老师必须在周一向网管老师填表申请一周所需使用的计划。
3、各学科教师严禁将多媒体完全当作黑板使用,每一堂课不能从头到尾使用投影仪等设备。设备使用原则上不能超过本人计划课时的30%。
4、不能让投影仪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,使用中如有15分钟以上的空闲时间,应及关闭投影机,如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者负责。多媒体设备如果在课堂上属于非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,谁使用谁将承担一切后果。
5、使用过程中,要与该班级的学生管理员做好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,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、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,对丢失的设备(配件等)要负责追回。
6、下课后,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<<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>>中的 "上课情况记录" 同时要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, 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。
7、各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员必须保持多媒体教室卫生整洁,任何学生不能随便在设备上(投影幕布)乱贴乱画。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责任人是各班主任,由班主任指定1名有责任心的学生专门负责保管。
8、使用时,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;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,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。若当时不报告,事后发现时,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。
9、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(配件)等,违者,以盗窃行为论处。
10、以上规则希望各位教师认真执行,如有违规,电教组根据情况将上报学校,并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按章照价赔偿或处罚。
2007.6.30 |